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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.09.23 中國時報
還財於民 有這麼難嗎?
羅如蘭/特稿

 

    國民黨產信託是連戰二千年的競選政見,二看零三年一月兌現,二千零四年九月就終止了信託合約。承諾跳票,引起外界譁然,唯獨國民黨內一片沈默。正是如此「不捨」,使得黨產即使千金散盡,卻還是國民黨的包袱。

    國民黨產雖然形式合法,但始終存在正義問題和道德缺陷。國民黨並非沒有試圖處置,事實上,自今年起,聲明拋棄產權,還財於國家的腳步已經加快了,上個月處理了三筆,這個月又有最新的八筆。然而,這些積極動作仍然抵不過黨產信託承諾食言的負面觀感。

    國民黨很窮,能不能做為黨產取消信託的藉口呢?取消黨產信託的目的,雖然是為了消滅(處分)黨產,但是數百億的收益和所得流向何處呢?在黨產的公益性仍備受關注的情況下,這恐怕已經不是國民黨一黨之私所能決定的事。

    正如華夏控股公司處分的股權雖為國民黨所有,但它處分的標的中視和中廣等電波媒體,卻是具有公共性的媒體資產,動輒影響國內電波生態的平衡,其中引發的政黨攻防,更是國內媒體自由度的觀察指標。國民黨要交易的不止是金錢而已,還有一連串的價值文化等無形資產,包括處分黨產的公平正義原則。

    國民黨必需公開透明的交代,處分黨產所得不會用於黨內政客分贓或少數人獲利,這些歷史遺產的獲利獨厚國民黨人,對台灣人民有什麼好處?如果沒有更崇高的理由,又既然已經千金散盡,何不乾脆還財於民?